“执行质效提升年”|“小标的”承载“大民生”
2025-05-20 15:10:3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杨绍银 | 作者: | 点击量:10030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严宇昂)在贺某与陈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中,起初双方当事人经南县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,被执行人陈某承诺于2025年1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贺某10000元工资。然而约定时限已至,被执行人陈某分文未还。

今年2月25日,该案立案执行。经网络财产查控,未发现陈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。
    3月4日,南县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陈某传唤至法院,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,被执行人陈某当场还款5000元,并签下新和解协议,保证“尽快还清剩余款项”。然而,这一刻的“诚意”却并不可信。

此后,执行干警一直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陈某,督促其尽快还款,但被执行人陈某以各种借口拖延:时而称“在外地筹钱”,时而承诺“下周一定到账”,甚至直接拒接电话。

5月8日清晨,执行干警再次来到陈某居住的巷口,为逃避执行,被执行人陈某竟上演了一场“猫鼠游戏”——被执行人陈某从二楼窗户瞥见执行干警,竟从后门开溜,消失在错综复杂的街巷中。陈某妻子也感到疑惑:“奇怪,刚刚都看到他了”。几分钟后,一通“明天再说”的电话,将执行干警的一次突击化为泡影。

5月16日早上8点,执行干警第三次前往被执行人陈某住所,这次陈某逃无可逃。执行干警依法强制传唤被执行人陈某到法院,要求陈某立即还清剩余的5000元工资款。经过释法明理,被执行人陈某承认错误并当场给付剩余的5000元工资款。至此,这起涉劳动者权益的“小标的”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。

只有“小标的”,没有小案件。下一步,南县法院在“执行质效提升年”专项行动中,将持续抓好“小标的”案件,守护“大民生”,因案施策,全力破解“小标的”执行案件难题,打通司法为民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
责编:杨绍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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